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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我而言,生存,就是一無所求地活著。」-查理.布考斯基

 

如果你想速成編劇、寫故事的基本原則,其實不用去讀羅伯特「故事的解剖」或拉約什「編劇的藝術」,這兩本備受學院推崇的經典加起來近一千頁,但讀過這兩本書的我可以在此分享兩個寫故事的基本原則,所以你只需忍受這篇心得文一千多字的屁話就可以了。
原則一是故事的走向,應該是從一種極端走向另一種極端,主角從好的處境變成壞的處境(悲劇)、主角從原先悲慘的狀態最後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喜劇),或比較少見的一種(通常票房也較不賣座)-主角的狀態由壞變得更壞,如本片或者是尼可拉斯凱吉拿影帝的那部「遠離賭城」-主角一開始是個酒鬼,到最後結局變成一個死掉的酒鬼;此原則唯一的例外是主角好上加好,這種故事就是行不通。為什麼呢?因為鄉民說不行,都已經是郭台銘了還能娶周子瑜,幹!那這世界還有天理麼?總之,除了這個例外,大原則就是別讓角色原地踏步。
決定了故事走向後,就必須放入一連串的事件來引導主角一步步的走向你設定的結局(更好或更壞),而這事件的排列一如故事的走向,應遵循著陰陽正反的排列方式,有如與對手來回擊球般逐步增加強度,才有可能將角色一如預想般地推至天平的另外一端,也就是結局。而結局又必須呼應契合你原先為這個故事設想的主題或所謂結論-而主題的重要性我已經在其他的文章寫過,就不在此贅述了。
所以寫故事基本上其實就是遵行三個步驟-主題發想、劇情走向、事件排列。看似簡單,但正所謂知易行難,高談闊論理論總是比較容易,實作往往會遇到「技術上的困難」;別說立志寫小說的我,部落格屁話的篇數就比小說還多,即便是在好萊屋打滾多年的專業編導,依舊有很大的機會在明知道這寫作黃金原則的情況下搞砸作品。
所以初次看到小丑預告片的時候,我心中就有一個很大的疑惑,也就是反派是誰?由於小丑本身是反派,所以講得更精確一點,應該問誰會是小丑最大的對手?如果沒有足夠的人物、事件、或力量可以阻止小丑達到他的欲求,那部電影如何遵循著正反來回的擺盪的原則來推進劇情及收尾?
觀影後,一如我原先的猜想,這部片確實缺少了可以與小丑相互對抗的元素;以致於到了電影進行約莫分二分之一時,我開始納悶這部片到底要往何處前進。
故事的走向其實是有遵循著前述的原則來進行的,小丑的處境從原本單純的魯蛇變成了殺人惡棍,這是由壞走向更壞;但小丑的心態上卻是由抑鬱走向解放,這是從負向走到正向;而在事件的編排上,由於缺乏可以回擊小丑的力量或角色,導致事件排列無法以正反正反的方式前行,只能以打擊、更大的打擊、終極的打擊來進行,最終我給這部片的評價是它是篇完整而華麗的角色介紹,卻算不上是個精彩的故事;它是編劇範本裡對精神官能症者的意淫與刻板側寫(諸如受虐的童年、排便不順的人生),但現實中精神官能症可能有個極主要也很單純的原因,也就是腦傷。
探戈,源於阿根廷的雙人舞蹈也;沒了舞伴,就只能靠飾演小丑的演員(老了,都記不住演員的名字了)的獨腳戲撐場了。
寫到這邊,我不禁又產生另一個疑惑:「既然本片違反了戲劇的基本原則,為什麼仍然可以得到盛讚?」
我自己得出的結論是,因為它是DC嘛~
觀眾在觀影前其實就對這個小丑有一定的熟悉和認同,因此這部片才免於失敗的命運。
試想如果把一樣的劇情套用在我身上會發生甚麼事?某方面來說,我過得也沒有比小丑好到哪裡去啊-自幼體弱多病,肢體不協調,國中時不但被霸凌,連那些我平常將之視為哥們的朋友在畢業旅行分派房間時全都棄我而去,我被迫與轉學生和其他魯蛇同房,直到大學四年畢業還沒交過半個女朋友, 我小時許下的願望沒有一個實現,既沒有至美國領奧斯卡獎,瑞典諾貝爾文學獎委員會也沒聯繫我,我的文章那麼優質按讚數通常都只有個位數,不僅如此,我還是一個常買到瑕疵品的品管檢測員… 倘若我最終決定像小丑一樣,將這個不公不義的社會拖下水一起陪葬,在現實生活中我只會被鄉民肉搜公審丟石頭吐口水與鞭屍。
我同我女友說:「我年輕的時候一定會支持小丑,可惜現在我老了。」
畢竟,否定一切的虛無主義與獨善其身的沒有主義僅在一線之隔,要成為徹底墮落蔑視一切規則體制的小丑很容易,只要自我放棄就可以了;但該如何在受到無可避免令人發狂的世俗束縛下,無論是無形的道德或有形的律法,於認清自己偽善的假面後,依然保持心靈的真誠與彈性, 在不自由的原則框架下活得依然像是個自由的人,這就有如編劇寫作,需要經過反覆的試煉、受挫與自我修正,那是門藝術-一門很難的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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