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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見她斜戴花枝,笑撚花枝。朱唇上不抹胭脂,似抹胭脂;逐日相逢,似有情兒,未現情兒。欲現許何曾現許?似推辭未是推辭!約在何時?會在何時?不相逢,她又相思;既相逢,我反相思。

這段詞兒出自中國的經典大作-金瓶梅。其實當初「金瓶梅」的話本是由一群中下階層的文人輾轉複述增修而成的,不過傳世後卻變身成經典-這不禁讓我聯想到,似乎什麼東西放久了自然都會有它自己的價值,即使是你穿的那件沾到屎的發黃白內褲,放個上千年搞不好也會被放在歷史博物館被人當做珍寶一樣展示。

言歸正傳,折桂令在文學評價上恐怕不高,但個人十分喜歡。我覺得它把愛苗將明未明、萌芽之初欲擒故縱的感覺寫得非常的傳神-更重要的是,這讓我想起,我已經很久沒有體驗到這種感覺了。

 

寫文章有所謂的起承轉合,愛情的起始卻總令人摸不著頭緒;就好似你高中時,常常在深夜抱著收音機收聽廣播節目,某天,你赫然發現自己迷戀上了節目裡頭的女主持人(啊!你連她長什麼模樣都不知道);又或者,常常在一起打打鬧鬧的一夥死黨,你突然卻開始在乎、想關心她;當她與其他異性有較親密的互動,你的五臟六腑便會有種莫名熾燒的感覺(當然那時的你絕對不會意識到那就叫做「忌妒」),你開始對她的一舉一動、一顰一笑胡亂臆測,做出一些往後會讓自己非常羞赧的舉動和妄想很多東西都會讓人的智力降低,愛情恐怕是威力最大的一種;就我的觀點,人恐怕從來就不是什麼「理性」的動物。

 

我對電影或文學裡頭「才子佳人」的故事總是感到懷疑;例如,故事裡常會有女人(或女鬼)因為你很會吟詩作詞,十分有文采,是文人、劇作家、哲學家、思想家而對你一見鍾情、傾倒不已。就我個人的經驗,你如果對一個女人談高行健靈山、福克納出殯現形記、符傲思法國中尉的女人、張大春四喜憂國、張愛玲半生緣、白先勇台北人、老子道德經、莊子南華真經、實非般若波羅蜜名非般若波羅蜜般若波羅蜜非般若波羅蜜、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大音稀聲大象無形道隱無名、輕輕的我走了正如我輕輕的來、平生心事無人問,只有穿窗皓月知、我與非我、唵嘛呢叭咪哞那你絕對上不了她的床(而且會被當作神經病);最快的就是從口袋把遙控器亮出來一按,停在路旁的藍寶尼堅嗶嗶輕叫,人靠衣裳馬靠鞍;要不然就是乾脆抱顆籃球在球場上表演三百六十度外加大車輪灌籃,或是跨下運球轉身過人;再不然就是口才要像油嘴滑舌的吳宗憲一樣賤千不該談的,萬不該碰的話題,就是幹他媽的文學。

 

前幾天在戲院,看到「為愛朗讀」中雷夫范恩斯為身陷囹圄的舊情人錄製錄音帶的那段,我驀然悲從中來,哭了。戀愛的本質就是「訴說」。阿莫多瓦的電影「悄悄告訴她」(港譯:對她有話兒)曾對「訴說」這個主題做出過漂亮的詮釋。我愛你,所以我想聽你說,即使你說的都是些我其實不感興趣的廢話,而我只想要聽到你的聲音就心滿意足了;我愛妳,所以我想跟妳說,即使我的人生並不绚爛,我仍熱切地想把生活上的大小瑣事告訴妳,因為我想要讓妳了解我史帝芬金說他每次寫小說時,心裡都會預設一個讀者,而那個讀者便是他的老婆;「花樣年華」(In the mood of love)裡的梁朝偉在片尾終於還是難以抵抗那份哀傷與遺憾,將滿腔的衷曲盡數吐露給一顆千年大樹有一種說法是,許多作家,終其一生的文章,其實都只是為了某人所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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