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逆之行為,字面上的解釋,就是他媽的再也回不去了。

我第一次聽到這個詞兒,是在當兵受訓的時候,一個有關反毒品宣導的講座。
抽菸、酗酒、用藥、吸毒皆是不可逆之行為;一但有了上述的行為,腦部神經被破壞之後,要完全戒斷是絕對不可能之事,就算是行為上看似已經不在使用上述成癮物品,其實內心那股躁動渴求自我毀滅的慾望卻不會消失,隨時在那兒等著人心脆弱時逆襲復發。
那時被軍隊操得東倒西歪的我,還得腰桿挺直,雙眼炯炯有神地聽著童山濯濯的主講人邊以雷射筆指著幻燈片上各式各樣的圖表(圓餅圖、長條圖)、統計數字(民國幾年有多少人渣死於毒品、毒品與犯罪率的關係),邊死板地背誦出演講稿上早已寫好的枯燥台詞。
疲憊不堪的我在內心裡邪惡憤怒地想著:「真他媽的你怎麼不說你頂上的禿髮也是不可逆之行為!」
在那個連綿不斷如誦經催眠卻又提心吊膽不能睡著的講座上,這樣無意義的憤怒很快的就被一股莫名的哀傷自憐情緒給覆蓋了;那個如幽靈般常在我腦中徘徊的身影莫名閃現。
所以愛情亦然。
愛妳也是一種不可逆之行為,一但盲目的愛情萌芽,就再也不可能回到那單純給予與無所求的純友誼之最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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