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是要等看完另外一本書,再來寫這篇讀書感想的。不過我一時手殘,挑了本「時間繁史 啞瓷之光」,就不幸跟著董啟章陷入他的「嬰兒宇宙」辯證地獄,到現在還龜速地爬文中。可是我怕再拖久一點,我就會忘記「進去,出來,結束」這本書更多的細節。這是我讀書的缺陷,我很快地就會把書的情節與人物忘記,只剩下當初閱讀那本書的感覺。
熟知我閱讀習慣的人都知道(其實應該是沒人知道),我喜歡中文寫作者所寫的書,更甚於翻譯書。這倒不是我有什麼本位主義的自覺,基本上我覺得在文學上分類很無意義,分類有時會造成混亂,而不是更有秩序,就像我網誌上的分類一樣。
不喜歡翻譯書的原因有二,其一是翻譯品質的問題,我不想要讓差勁的翻譯毀掉我對經典作品的印象;皇冠出版社的翻譯毀了「暈海」(我忘記作者是誰了)、艾可「玫瑰的名子」,唯一我比較看得懂的只有「哈利波特」系列;木馬出版社也毀過約翰.勒卡雷的一系列作品(雖然我還是捧場地買了很多本),我搞不懂翻譯者為什麼不能體貼一下讀者,比如說將書中角色的名字統一一下,約翰.勒卡雷是一個人,書裡面有人會叫他「約翰」,有人會叫他「勒卡雷」,翻譯者竟也傻傻照翻,害我這個記憶力差的笨讀者都不知道誰在講誰。
其二是我自己必須以中文創作,我這個沒有接受過學院派正統字句鍛練的人,得盡量避免自己再受到翻譯文字用句的影響。
在翻譯議題上,「進去,出來,結束」這本書基本上是沒有太大的問題的;不過我還是非常想找原文書來看看,因為我挺想知道書中常見的一句「舔屄屄」(男生對女生口交),翻譯者到底是基於什麼想法把它翻成這樣,還是英文有特殊的寫法,就像哭就是哭,為什麼要娘炮地說成「哭哭」;這讓我想到一則關於棄置狗隻的電視新聞,受訪的小姐說:「狗狗好可憐歐,躺在自己的『臭臭』裡面…」,也讓我發噱,大便就是大便,幹麻那麼矜持。
我記得我在看這本書時,也是開心到在自己的床上打滾,一面像瘋子般喃喃自語道:「歐…這真是他媽的太靠北了呀…」
我讀過不少亂七八糟的書,對我寫作發生影響的,從最初馬森的「孤絕」-讓我明白文章主旨未必要像命題作文般正面積極;高行健的「一個人的聖經」-讓我驚豔原來人稱「你、我、他」都可以用來說同一個人;再來到張大春、駱以軍這兩個後來鬧翻的師徒-讓我明白了玩弄形式的不只我,前輩早就把形式玩完了,所以很難說他們兩個對我創作的影響倒底是好是壞;最後是屁話大王莫言,我對他什麼事都能屁話成一大本長篇小說的話唬爛風格,佩服得五體投地。
為什麼我突然插了一段介紹這五位對我創作生涯產生代表性影響的作家,是因為我覺得寫「進去,出來,結束」的查理.布考斯基很有可能成為第六位,而且是憑著翻譯過後的作品。
「進去,出來,結束」完全顛覆我對頹廢地下文學的印象,我原先預期會看到的後設拼貼、玩弄形式的把戲,完全沒有出現。書中出現最多次的是「舔屄屄」,書裡頭每篇短篇小說裡面的角色,都在睡覺、寫作、吃蛋、喝酒、講屁話、喝咖啡、賭馬、打炮、睡覺、寫作、吃蛋、喝酒、講屁話、喝咖啡、賭馬、打炮。
書裡第一篇短篇小說,是由一個性慾受挫,最後無奈地用割草機把慾望發洩他家那片綠油油草皮的少年揭開序幕。
接著是酒吧的故事,裡頭主角對什麼事都漠不關心的態度,惹惱了酒吧裡所有的人,最後孤獨一人離開。(讓我聯想到了論壇中無謂的筆戰)
人渣的悲傷,讓我想到作家寫作的本質,其實就是屁話,很無奈,可是我也無奈地覺得這是實話。
還有九百磅,那裡頭兩個嘴賤的人渣作家…
一篇比一篇還要靠北的短篇故事,讓我輕易地就向故事裡的受挫頹敗投降了,布考斯基這小王八蛋讓我濕濕了-別誤會,是感動得眼睛濕濕。對我而言,這才是真正文人寫的作品,不是那些利用自身的成功地位,寫了一堆創造自我、肯定自我、教你如何減肥的廢話;也不是仗著自身的博學淵源,利用文字狠狠批鬥消費無辜的人,或達到某種政治上的企圖的人所寫的東西能比擬的。
當時由於別人的推荐,我在高雄新開的那家政大書局找著了布考斯基的四本書,統統是圓神出版社出的,基於我對翻譯書不好的印象,本來考慮要不要先買一本試讀一下,但最終還是一口氣全搬回家了。
懷著期待又怕受傷害的忐忑心情,讀完了「進去,出來,結束」後,我知道我可以對其它本書放心了,布考斯基這個人渣寫的書絕對會讓我結束,出來,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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