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我大二那年寫了幾篇小說,因此獲得當時加入的文學社團邀請,參加了一個社團自己辦的作品討論會,也就是大家把自己創作的詩、散文、小說拿出來,一起討論分享的一個活動。
想當然爾,即使是我感興趣的文學,在那樣子的場合,我還是鮮少發言,總是躲在角落悶悶地笑;面對人家的稱讚時,便害羞地低頭稱謝,遇到人家同我討論我的作品時,我也與語無倫次地胡亂回答。而常被討論到的那篇作品,便是不材我寫的那篇十分賣弄技巧的「爬不起來」(想當初寫完自己還頗為得意,現在看起來實在是幼稚到不行呀!)。
而在討論會上,有一個漂亮的女生,咯咯笑著問我:「你小說裡面寫的東西,到底是真的還假的呀?你怎可以把自己…把自己…寫得那麼…那麼…呵呵…」我想她說的那麼後面,以「呵呵」帶過的兩個字,應該不脫「智障」、「齷齪」、「白痴」、「無能」諸如此類的辭彙。
我記得我當時羞赧而保守的回答:「真實與虛構的比例大概是一半一半吧!」
其實那真的是保守的回答。

大概有人看過我的網誌後,也有這樣的好奇吧。(其實是我自己想太多了是吧?)
我記得侯文詠似乎也回答過類似的問題,有讀者問他說你寫得好好笑歐,可是那些事真的發生過嗎?
侯文詠自己在文章裡招認了。他說笑話也許是假的,可是情感絕對是真的。
我也是一樣的答案。只是我後來不幸受了駱以軍(插個話,個人認為他幫壹周刊寫專欄後就有點廢掉的感覺)的影響,對現實橋段的需求量過度倚重,然後再對角色恣意意淫,對細節加以扭曲修改,講幾個機巴笑話(我哀傷地想著那些機巴笑話如底片曝光過度般地泛白摺疊),在()裡面寫幾句似是而非的懸疑屁話,就像我之前示範的那樣-請問「我哀傷地想著那些機巴笑話如底片曝光過度般地泛白摺疊」這句話到底有什麼意義?
我無意在此批鬥駱以軍,我只是想擺脫他的陰影。(這個口號你喊了幾百次了?)雖然我自己認為我跟駱以軍還是有本質上的差異,一是我跟他在乎與關注的事情不一樣,切入面也不一樣,另外我還是試著在每篇文章中玩一些自己想試煉的形式與敘事手法,不像駱以軍全然地沉溺於對八卦現實周遭朋友的意淫,最後是我沒有慾念,或者說,我沒有寫稿的壓力,很少沒話找話講,比較真心,基本上我沒有從我寫的文章中獲取任何實質的利益,也鮮少宣傳自己的網誌(只有一次,在別人的部落格,跟人打過嘴砲大戰,而那是我跟茉莉的偶遇…),想想我的網誌也開了近兩年,就算進來看的人一次給我一塊錢,現在我也才賺了1490元,也只夠我買個幾本小說,而我買書可是花錢不眨眼的呀!
我不知道所謂學院派會怎麼看待以「我」這個人稱作為一篇小說或故事的主角,這樣一件事。以我的觀點來看,這樣十分投機取巧;其實我高中的恩師就曾告誡我-作為一個讀者,應該體認到,作者筆下的「我」,並不代表他自身。
不過我身為讀者的時候,不論作者到底有沒有以「我」作為主角,我還是習慣性地去找尋書中作者的身影,以作為看這本書的憑藉與認同。
所以我才會說直接用「我」作為文章的主角,是投機的行為,讓讀者不必費心猜疑,就能輕易找到閱讀的切入點。
就像我只要在文章裡寫到「我」「頭髮捲捲」、「一臉傻笑」、「很害羞」、「瘦巴巴」,接下來讀者就會輕易地相信「我」又發生了什麼雞毛衰事,「張倩婷」是怎麼狠心地把「我」給拋棄了。
這讓我產生了一種疑惑,現在喜歡看、甚至說我文章寫得不錯的人到底是基於什麼樣的心態?是因為我的文章本身真的有一定的水準與質量,還是只是因為他們認識我,而我又剛巧寫到了他們熟悉的事,讓他們產生了「看這傢伙的文章,可以知道這看似白癡的傢伙平常都悶悶地不講話,原來心裡都賤賤地想了那麼多屁話婊我們」之類的八卦心態,所以他們會覺得我「寫得不錯」且「很好看」。
我自己心虛地認為,原因真的很有可能是後者。
所以我覺得自己退步了,這幾年,我已經漸漸喪失好好架構一個故事,與認真塑造一個與「我」無關的角色的勇氣。
而我寫這篇文章的時候,心中對這個議題,也沒有抱持什麼肯定的結論,等於是一面書寫一面思索(我已經天人交戰很久了),所以目前還是繼續這樣輕鬆地寫寫網誌玩玩吧;等到哪天日子混不下,非得去得個文學獎,鍍金一下的時候,可能才會把自己徹底「砍掉重練」的勇氣拿出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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